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轉載投白票帖文 認罪判緩刑後上訴遭駁回 今申終院上訴證明書再被拒

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轉載投白票帖文 認罪判緩刑後上訴遭駁回 今申終院上訴證明書再被拒

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轉載投白票帖文 認罪判緩刑後上訴遭駁回 今申終院上訴證明書再被拒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轉載投白票帖文 認罪判緩刑後上訴遭駁回 今申終院上訴證明書再被拒

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,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社交平台帖文,被廉署控告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,在原審裁判官裁定條例合憲後認罪,判監2個月,緩刑18個月。蘇浚鋒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,上訴罪行違憲被駁回。蘇浚鋒今(27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證明書上訴至終審法院,指蘇浚鋒有權選擇投白票或無效票,自由選擇如何行使權利。暫委法官姚勳智重申香港立法背景非常獨特,即日駁回申請。 上訴申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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